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處置方法:
1. 鼓勵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 對金屬、玻璃、塑料等垃圾進行回收利用;危險廢物應單獨 收集處理處置。禁止農村垃圾隨意丟棄、堆放、焚燒。
2. 城鎮周邊和環境敏感區的農村,在分類收集、減量 化的基礎上可通過“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市)處理” 的城鄉一體化模式處理處置生活垃圾。
3. 對無法納入城鎮垃圾處理系統的農村生活垃圾,應 選擇經濟、適用、安全的處理處置技術,在分類收集基礎上, 采用無機垃圾填埋處理、有機垃圾堆肥處理等技術。
4. 磚瓦、渣土、清掃灰等無機垃圾,可作為農村廢棄坑 塘填埋、道路墊土等材料使用。
5. 有機垃圾宜與秸稈、稻草等農業廢物混合進行靜態 堆肥處理,或與糞便、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 肥;亦可混人糞便,進入戶用、聯戶沼氣池厭氧發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