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工業含油廢水排放規定
JS 774095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工業部19950620批準 19960101實施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工業含油廢水排放的技術要求、管理技術規定及對水體主要污染物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機械行業綜合含油廢水(包括乳化液廢水等)的排放與管理。
2 引用標準
GB 6920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1901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 11914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 12999 水質采樣 樣品保存與管理技術規定
3 技術要求
3.1 本標準采用廢水排放量控制和濃度控制兩種方法??刂茝U水排放量的目的是為了降低生產過程中的新水消耗,避免用新水稀釋總排水。濃度控制則是指控制廢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濃度。
3.2 綜合含油廢水采集方法:當廢水從排放口直接排放到公共水域時,應在廠、礦的總排放口、車間或工段排放口采樣。乳化液廢水應在工作臺收集池采樣?;蛟谔幚碓O施出口采樣。
3.3 水樣從廠區總排放口采集后,樣品的保存應按GB 12999的規定。
3.4 參考國家標準GB 8978中對幾項排污物的規定,在工廠排放口的含油廢水水質控制指標,應不超過機械工業含油廢水最高容許排放濃度(見表1)。
表1 機械工業含油廢水最高容許排放濃度 mg/L
類 別
標準值
污染物
一級標準
(新、擴、改建)
二級標準
(現有)
石油類
化學需氧量(COD)
懸浮物(SS)
pH值
10
100
200
6~9
15
150
400
6~9
4 含油廢水管理技術規定
4.1 含油廢水應按表2要求進行管理登記。
表2 機械工業含油廢水登記表
項 目
內 容
處理前水質狀況:主要污染物的濃度 mg/L
包括:石油類
化學需氧量(COD)
懸浮物(SS)
pH值
廢水來源
排放量 m3/d
處理工藝
處理后水質指示 mg/L
包括:石油類
化學需氧量(COD)
懸浮物(SS)
pH值
備 注
4.2 所有含油廢水未經處理不準排入下水道,廢水管理應列入企業經濟責任制考核。必須加強管理,嚴防跑、冒、滴、漏。廢水須經處理達標方可排放。
4.3 設置專用的廢水排放收集處理系統。建立排放、處理與檢測制度。由地區和主管工業局環境保護監測站(或中心)定期抽樣檢測,公布測試結果,作為考核企業指標之一。
4.4 選用可靠的處理設備,并經常使其保持良好狀態,定期維修保養,責成專人使用管理。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并在考核后擇優上崗,以保證設備高效、完好運轉。
4.5 對于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工業廢水必須嚴格控制和施行凈化處理。輸送此類廢水的管道應具有可靠的防漏、防滲、防腐蝕的措施,嚴防毒物流失。
4.6 每個單位的廢水排放量指標應由本單位根據生產具體情況提出申報,經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和當地環境保護安全技術部門共同協商確定。
4.7 經過處理凈化后的廢水,根據工藝用水要求不同,考慮循環利用,廢油應盡量回收與再生。
5 含油廢水中有害物質分析
5.1 分析項目:石油類、化學需氧量(COD)、懸浮物(SS)和pH值等。
5.2 分析方法
5.2.1 含油廢水的油量分析方法見附錄A(參考件)。也可采用環境保護部門確認的專門儀器分析。
5.2.2 含油廢水的化學需氧量按GB 11914重鉻酸鹽法進行測定。
5.2.3 含油廢水的懸浮物按GB 11901重量法進行測定。
5.2.4 含油廢水的pH值按GB 6920玻璃電極法進行測定。
5.3 水樣分析數據處理與報告
對每一種水樣分析項進行平行測定,從中刪除特異值后,取算術平均值,然后填寫分析報告。
附 錄 A
含油廢水的油量分析一一重量法
(參考件)
A1 原理
用硫酸酸化水樣,用石油醚萃取礦物油。蒸除石油醚后,稱其重量。
A2 儀器
a. 分析天平;
b. 恒溫箱;
c. 恒溫水浴鍋;
d. 干燥器;
e. 1000mL分液漏斗;
f. φ11cm中速濾紙。
A3 試劑
A3.1 石油醚 將石油醚(沸程30~60℃)重蒸餾后使用。100mL石油醚的蒸干殘渣不應大于0.2%。
A3.2 無水硫酸鈉 在300℃馬福爐中烘1h,冷卻后裝瓶備用。
A3.3 硫酸(密度1.84)1:1。
A3.4 氯化鈉(A.R)。
A4 步驟
a. 在采樣瓶上作一容量記號后(以便日后測量水樣體積),將所收集的大約1L已經酸化(pH<2)水樣,全部轉移至分液漏斗中,加入約為水樣量8%的氯化鈉。用25mL石油醚洗滌采樣瓶并轉入分液漏斗中,充分振搖3min,靜置分層,并將水層放人原采樣瓶內,石油醚層轉入100mL錐形瓶中。用石油醚重復萃取水樣兩次,每次用量25mL,合并三次萃取液于錐形瓶中。
b. 向石油醚萃取液中加入適量無水硫酸鈉(加入不再結塊為止),加蓋后放置0.5h以上,以便脫水。
c. 用預先以石油醚洗滌過的中速濾紙過濾,收集濾液于100mL已烘干至恒重的燒杯中,用少量石油醚洗滌錐形瓶、硫酸鈉和濾紙,洗滌液并入燒杯中。
d. 將燒杯置于65±5C水浴上,蒸出石油醚,接近干燥后再置于65±5℃恒溫箱內烘干1h,然后放人干燥器中冷卻30min,稱量。
A5 計算
(A1)
式中:m1燒杯加油總重量,g;
m2燒杯重量,g;
V水樣體積,mL。
A6 注意事項
a. 分液漏斗的活塞不要涂凡士林。
b. 采樣瓶應用洗滌劑洗干凈(不要用肥皂洗)。
c. 應定容采樣,并將水樣全部放人分液漏斗中測定,以減少由于油類附著在干容器壁上引起的誤差。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機械工業部機械工業環境保護技術研究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工業部機械工業環境保護技術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文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