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 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焙贤痉段谋臼菍⒏黝惡贤闹饕獥l款、式 樣等制定出規范的指導性的文本,在全國范圍內積極宣傳和推廣, 引導當事人采用示范文本訂立合同,以實現合同簽訂的規范化。我 國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已經有10多年了,在1990年國務院辦 公廳就轉發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在全國逐步推行經濟合 同示范文本制度請示》的通知,隨后各類合同示范文本紛紛出 臺,逐步推行。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實踐證明,示范文本使當事 人訂立合同更加認真、更加規范,對于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明確 各自的權利義務、減少合同約定缺款少項、防止合同糾紛起到了 積極的作用。在建設工程領域,自1991年起就陸續頒布了一些示范文本。
1999年10月1日實施《合同法》后,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聯合頒布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勘察 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 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使這些示范文本更符合市場經濟的要 求,對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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