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的位置:首頁 > 企業動態  

有沒有用于檢測土壤中污染(如重金屬)的傳感器(用于WUSN)

來源:環保設備     添加時間:2022-10-05 19:32:05

單單傳感器是測不出的啊,你是想用什么原理,目前快速準確的是手持式XRF
X
射線熒光光譜分析儀,傳感器是
si-pin(最便宜)硅片,
是用X射線激發重金屬
后躍遷產生熒光反射之后通過傳感器探測光信號,然后轉換電信號得出的。像你單單傳感器是測不出的啊
。

重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辦法(2021修改)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建設用地土壤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及相關活動。

本辦法所稱建設用地是指《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中的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和空閑地。第三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經濟信息、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發展改革、經濟信息、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應當加強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合理規劃產業布局。第五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經濟信息、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部門,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數據動態更新和信息共享,納入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平臺。第六條 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有毒有害物質排放等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向社會公開并適時更新。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排放情況;

(二)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保證持續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

(三)根據相關規范和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每年開展土壤監測,監測數據報所在地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開。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發現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測數據異常,應當及時進行調查。

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進行監測。第七條 企業事業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采取相應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報所在地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經濟信息主管部門備案并實施。拆除活動結束后應當編制拆除活動環境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報送所在地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經濟信息主管部門。

已停業、關閉的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企業,需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第八條 土壤污染責任人負有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義務。

土壤污染責任人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后承繼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履行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義務。

土壤污染責任人無法認定或者無承繼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由土地使用權人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

土壤污染責任人不明確或者存在爭議的,由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認定。第九條 土地使用權已經被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收回,土壤污染責任人為原土地使用權人的,由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第十條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所支出的費用,由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確定的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第十一條 有以下情況的,應當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一)經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監測和現場檢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

(二)用途變更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

(三)用于生產、經營、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堆放、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以及其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地塊,用途變更為商服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空閑地的;

(四)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的。

 


環保設備 備案號: 滇ICP備2021006107號-303 版權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網站地圖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不作為商用,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

怀孕巨大肚子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