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稅收政策對促進環保產業的發展有一定的成效,但其作用是零星的、不系統的,調節的范圍和力度遠遠不夠。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資源稅。稅率過低,稅收級次之間的差距過小,對資源合理利用所起的激勵作用不明顯,同時征稅范圍過于狹小,不利于對資源進行全面保護。
2、消費稅。未將造成環境極大污染的電池、塑料制品等納入征稅范圍,沒有對許多不可再生性資源及重要戰略資源起到限制消費作用。
3、營業稅。從現有的環保產業營業稅政策來看,只有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置費才免營業稅。而其他的環保產業仍然要交納營業稅,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投資于環保產業的積極性。
4、增值稅。從現有的增值稅政策來看,對于垃圾處置費沒有明確是免增值稅,意味著從事垃圾處置業務的企業收取的垃圾處置費收入是要繳納增值稅的,這對垃圾處置企業而言顯然是不公平的。
5、企業所得稅。盡管環保企業符合一定條件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投資抵免和減計收入計算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但是對于環保設備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沒有明確采用加速折舊法。
上一篇:印度氣溫高達50度, 奇葩“稻草空調”賣斷貨, 真的好用嗎?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