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標準,有1%,5%,10%的誤差級別,不一樣的。根據需要看要求。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電子電位差計已向高精度、高敏度、快速的方向發展,因此對儀表的抗干擾能力要求也相應提高,因為外界干擾的引入,會使原來性能良好的儀表示值超差、指示不穩定、不靈敏區增大、指針運行遲緩等,嚴重時將導致儀表不能正常工作,帶來損失。阻元件的靈敏度、電阻的時間穩定性和溫度穩定性限制了電位差計的準確度等級。標準電阻R阻值細調不夠帶來的誤差及其消除方法如果工作電流回路調節電阻選用不恰當,調節不細,檢流計就不能完全指零,即電位差計不能完全達到平衡,必然產生誤差。根據微小誤差分配原則,應使的調節細度小于0.1a%,即要求在整個工作電流調節范圍內調節時,可任意使檢流計指針的變化小于0.20.3格(mm)。希望對您有幫助!
由閉合電路歐姆定律得: E=I1(R1+r+rg) E=I2(R2+r+rg) 其中R1、R2為電阻箱示數,r為電源內阻,rg為電流表內阻解得:E=(R2-R1)I1I2/(I1-I2) 與rg無關,即電動勢無誤差。 測出的內阻 r測=r+rg偏大。
我猜是0.2
我們都知道,相對誤差=示值絕對誤差/實際值,可是為什么很多送檢證書上給出的都是示值絕對誤差/標稱值的呢?
比如一個電阻箱X1000檔為0.1級(即最大允許誤差為0.1%),那么它在1000Ω的最大允許誤差應該為±1Ω(注意:在這里我們用的是標稱值算得的最大允許誤差);可是當我們在計算其相對誤差的時候根據相對誤差的概念,分母用的卻是1000Ω時的實際值。
再比如在判斷多功能校準儀是否合格時,準確度都是±(讀數%+滿量程%),這里都是用到標稱值來計算最大允許誤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