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發展就是要發展環境友好型產業,降低能耗和物耗,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技術,使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相協調。國家提倡綠色發展政策有: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實施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推功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推廣節能低碳節水,鼓勵使用環保再生產品和綠色設計產品等。
綠色環保,可持續利用發展。
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
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促進新型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研發應用,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利用。
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以實際行動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應有貢獻。
補助條件
第九條 財政補助的高效節能產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能源效率國家標準要求,能源效率等級為1級或2級,其它質量性能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規定;
(二)推廣數量達到一定規模;
(三)實際銷售價格不高于企業承諾的推廣價格減去財政補助后的金額;
(四)具有唯一可識別的產品條碼序列號,外包裝和本體上按要求加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標識和字樣;
(五)推廣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履行約定的質量及服務;
(六)推廣企業具有完備的產品銷售及用戶信息管理系統,按要求提供相關信息;
(七)產品推廣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