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設備生產企業主要是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對專門生產《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內設備(產品)的企業(分廠、車間),在符合獨立核算、能獨立計算盈虧的條件下,其年度凈收入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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